2021年11月19日在积石山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马凌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全面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核心数据综合考评从中偏上迈入全州第一,被授予“全州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检察干警和内设部门被省人民检察院、州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荣获州、县级表彰6次。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紧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厚植根基。
—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始终把讲政治贯彻落实到职能履行、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各环节。强化党建引领,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
—坚持不懈提升业务能力。不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托结对帮扶援建政策,与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会签积石山县院--白银区院跨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为提升新型案件办案能力搭建新平台。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传帮带等方式强化干警教育培训,培养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彰显司法权威
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切实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入贯彻省、州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共批准逮捕360人,不批准逮捕172人。提起公诉602人,不起诉180人。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0件、撤案25件,纠正漏捕、漏罪、遗漏同案犯48人,其中纠正漏捕的1人移送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判处无期徒刑。书面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19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7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提出抗诉5件,均已得到改判,切实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8件,其中18件已支持起诉,法院全部采纳了支持起诉意见。积极配合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现场监督执行案件10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份,案件办理数逐年上升。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努力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往实里做、往深里走,深入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履职中发现行政机关怠于行使职权案件线索1件,发出检察建议后已完成整改,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突出查办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公益问题。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均已办结。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7年至2018年自侦机构转隶前,共立案查办3件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7.3万元。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7次,预防调查2次,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帮助完善制度2项,查询行贿犯罪档案76次,有力的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统筹抓好其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向相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提出口头建议11次,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9件,监督列管5人、收监5人。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班子成员担任重点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行安全校园建设工作职责,开展法治宣讲9次,受听人数达1.1万人(次)。案件管理工作中,强化对业务数据、涉案款物出入库监管,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方式,坚持重点评查与专项评查有机结合,以不起诉、涉黑恶、涉民企等案件为重点,组织开展自评和专项评查788件,通过评查发现问题8项,均已整改。
三、提高政治站位,在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扛起检察担当
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严格落实监测排查、值班值守、信息报告、舆情引导、维稳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按期完成了益民小区、滨河小区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值班值守等工作。为寨子沟乡阳屲庄村、银川镇柏杨树村等4个村发放3万余元的疫情防控物资。通过远程开庭等信息化办案方式,办理各类犯罪案件8件,确保了办案工作不断档。加强对县看守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全力避免监管场所发生疫情隐患。对3名涉营商犯罪案件嫌疑人变更羁押措施,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4人提起公诉的同时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最大限度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
四、依法履职尽责,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发挥检察力量
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大局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四号检察建议,积极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套路贷”、网络诈骗、危害公共安全等新型犯罪,提前介入涉安全犯罪案件44件,监督立案9件,批准逮捕67件109人,提起公诉306件410人。起诉了全州首起严重超员危险驾驶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及乡村振兴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民生民利等涉扶贫领域犯罪,监督立案3人,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77人。监督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件,支持农民工起诉18件,帮助追回欠薪138万元。通过全员上阵、选派干警驻村等方式开展帮扶工作,为银川镇阳坡村、张家村、柏杨树村与全国一道进入小康社会贡献了检察力量。
—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生态环保部署,扎实推进“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等专项行动。监督立案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件,提起公诉5件5人。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经审查立案28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有效推动了我县生态环保建设。
—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走访民营企业家108人(次),发现问题线索4件,已全部解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审查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16人,批准逮捕10人,监督立案1人,提起公诉10人。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0人,受理移送起诉1件6人,在审查起诉环节追诉1人,增加罪名1个,变更强制措施1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并被法院全部采纳。提前介入案件线索8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继续查证意见书3份,提出继续侦查建议46条。核查涉黑涉恶线索66件。召开跨院检察官联席会议3次,对案件的定性、证据进行把脉会诊,确保了案件质量。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凝聚反腐合力。提前介入调查6件,决定逮捕2人,提起公诉4人。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9件(次),均做到了“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4万元;严格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非罪化处理,依法对情节轻微的盗窃、故意伤害等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45人,达成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24人,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五、强化监督制约,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弘扬检察正能量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主动走访人大代表71人(次),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汇报工作6次。举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听证9次,公开审查12件。不断规范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以公开倒逼司法规范和司法公正,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主动适应司法改革,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按照中央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感完成了反贪反渎等职能和人员转隶工作。紧紧围绕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全面推进以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司法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省级统管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精简、务实、高效的要求,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人员重点向业务部门和办案一线倾斜。适用轻刑快办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21件121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值班律师、量刑沟通、监督制约等制度机制,切实履行主导责任,认罪认罚率达89.66%,位居全州前列,2020年在全州检察长座谈会上作了先进典型交流。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27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5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积石山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服务发展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能力素质有待加强;检察业务发展仍然不平衡,检察履职有待优化;司法责任制落实需要加大力度。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打算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履职的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努力做到“四个着力”:一是着力落实检察发展的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二是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健全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等外公益诉讼。三是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完善检察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四是着力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持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检察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夯实基础。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等中心工作,为建设生态积石、文化积石、繁荣积石、幸福积石、和谐积石贡献检察力量。
二、严格司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面推进检察公开听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聚焦社会治理,精准提出检察建议,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积石建设。
三、强化法律监督,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法律监督,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刑事诉讼监督水平。加强民事裁判精准监督、类案监督,推进虚假诉讼监督,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强化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全面从严治检,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切实促进检察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以素能建设为根本,提升检察履职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以智慧检务为保障,提升司法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以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我们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守初心、接续奋斗、勇担使命,以服务大局的新作为、司法为民的新担当、公正司法的新成效,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积石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