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工作报告 > 正文
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8日在积石山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凌云

时间:2025-04-14 08:54: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材料之十七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41228日在积石山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材料之十七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凌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2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和积石山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凝心铸魂中坚定检察立场

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凡事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12次,真正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工作,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认真履行“三级审批”制度,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二、依法能动履职,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彰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担当、勇于作为,以更实检察履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是服务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涉灾盗窃、诈骗等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为灾区恢复重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3人,均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办理重建补贴款不当得利案1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密切关注灾后重建过程中的各类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份。对案件被害人又是受灾困难户的特殊对象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15.94万元。按期全面完成县委安排的受灾群众搬迁入住工作,同时完成了县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灾后加固维修工作。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府检联动”工作,切实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联合相关部门排查企业安全隐患3次;与县工商联和企业代表召开“检联商会”联席会,针对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走访企业42家,并以案释法,努力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三是助力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全面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凝聚反腐合力,提前介入监委调查的案件5件,决定逮捕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4人,提起公诉5人,改变管辖1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1起。着眼社会治理,逐案排查涉稳风险隐患,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坚持打防管治并举,依托检察职能认真做好法治宣讲、打击犯罪、情绪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维稳提质增效。

四是关爱灾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分发挥一体化履职优势,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精神,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数、人数连续两年下降,取得了较好成效。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不批准逮捕4人;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均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其中最高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213人次;积极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负责人开展强制报告制度集中宣讲2次;开发“积石山未检”小程序,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推动平安校园建设,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等开展法治宣讲、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0次;3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被州委政法委采用并印发全州,其中,制止早婚案例作为基层治理典型案例入选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反映》。《检察“暖阳”驱散地震阴霾,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方法入选《甘肃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色工作方法名单》;针对涉案宾馆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入住问题,制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坚持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持质量为先,公正为本,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刑事检察提质增效。与公安、法院加强协作配合,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9件7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8人,决定逮捕4人,不批准逮捕12人 ;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72件24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9人,不起诉63人,改变管辖21人。持续加强对刑事诉讼全流程全覆盖法律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会商45件(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2件,起诉遗漏罪行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0人。使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案件18件。深入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65%,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严格执行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规定,针对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13份,避免“不刑不罚”,实现“罚当其罪”。

二是民事检察精准强化全面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3件,其中民事判决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5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

三是行政检察全面深化。加强与县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沟通联系,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等工作,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办理行政案件5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类案监督1件,申请行政判决监督案件3件。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拓展。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新需求,在食品安全、生态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公益渠”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例选编、《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编》省级十大典型案例。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甘青段生态保护检察协作配合机制》,凝聚合力,共同守护黄河安澜。探索构建新时代公益保护“人大+政协+检察”协同协商监督新模式,使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推动形成协同监督的强大合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转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收到较好效果。

五是统筹抓好其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加强对涉灾信访工作的办理,接待来信来访群众6件18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不断适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工作新要求,在《检察日报》、新甘肃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作品5篇,“两微一端”平台共发布原创信息81条;运用法律监督模型,挖掘线索35条,办理监督案件8件,处于全州前列。督促相关部门切实依法履行自身职责,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进程,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了检察力量。

四、坚持强基固本,在严管厚爱中淬炼检察铁军

一是全面从严治检,打造纪律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和警示教育活动,坚持经常性集中廉洁教育,引导干警按法律办案、按规矩办事、按道德做人。填报重大事项12件,开展警示教育8次,检察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能。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铸忠诚警魂”活动等,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素能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实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指导性案例进讲堂、同堂培训等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线上线下开展培训12场,检察长讲党课3次。努力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全面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切实促进检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纪律作风持续好转、队伍素能持续提升。

三是优化检察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坚持目标导向,建立以业务数据会商通报、业务态势预判预警等监督管理机制,形成跟踪问效、压茬推进、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倒逼检察官担好责、办好案。深化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集体决策优势,讨论、审议案件96件,助推办案质量提升。常态化运转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一键式流转案件221件,有效实现了业务共享交换、协同办理、流程监控。

五、坚持优化履职,在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察”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下,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35件、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29件,走访人大代表8人(次),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深化检务公开,持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体检察干警克难前行追赶超越,县检察院综合业务成绩连续四年保持全州第一,荣获“全州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8名干警被授予“全州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厚爱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对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持续做深做实。二是新时代检察理念仍需持续更新、入脑入心。三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继续坚持和深化。对上述问题,我们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2025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25县人民检察院的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能力和水平,不断创造新的更优检察实绩,全力以赴推进积石检察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圆满收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更加坚定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凝心铸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以守正创新为导向,更加精准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要求,把大局所需和检察所能有机结合,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路径,坚决惩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积石实践。

三是以实干担当为己任,更加强化平安积石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推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强化民生重点领域司法保障,加强特殊群体权益司法保护,扎实做好群众信访、检察听证等工作,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责任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安居乐业的法治需求。

四是以能动履职为核心,更加深入强化法律监督。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树牢能动履职、精准监督理念,紧盯难点弱项,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推动“四大检察”更加全面、充分、均衡发展。着力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努力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更好维护司法公正。持续推动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推动数字检察成为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

五是以固本强基为重点,更加有力锻造过硬队伍。要强化自身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持续夯实基层基础,融合推进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建设,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驰而不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检察干警日常教育管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风正时济,自当破浪前行,任重道远,更需快马加鞭。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攻坚克难、勇毅前行为携手重建宜居宜业美丽家园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