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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6日在积石山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马礼平

时间:2020-11-16 16:47:5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保安族

甘肃省积石山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撒拉族  

工 作 报 告

2010年1月6日在积石山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马礼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09年,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县委的总体发展思路,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35件75人,经审查批捕32件71人,不捕3件4人,不捕率5.6%,结案率100%;受理移送起诉案件46件9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2件75人,不诉1件2人,不诉率2.6%,移送州院审查3件22人,结案率100%。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案件质量。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共召开联席会议10次,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18件(次),主管检察长带头办案5件,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都作了有罪判决。

(二)转变执法理念,保护合法权益。对被告人自首、投案和积极支付民事赔偿等有悔罪表现的犯罪案件,向法院提出书面从轻建议4件(次),对累犯等主观恶性较大的犯罪案件,向法院提出书面从重建议5件(次),均被法院采纳。对因邻里、同事、亲属、民间琐事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坚持疏导方针,注重化解矛盾,尽力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准确把握逮捕和公诉条件,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青少年,对1名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突出打击重点,有效震慑犯罪。始终把打击的锋芒指向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侵财性犯罪,依法快捕、快诉,有效震慑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批捕严重刑事犯罪分子11人(其中故意杀人1人,重伤1人,强奸4人,贩卖毒品5人),盗窃犯罪35人。

(四)重视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在信访工作中,注重运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理性反映问题和依法解决问题,并开通了“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全年共受理控告来信11件,接待来访群众8人(次)。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进行了分流和转办,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结果,实现了全年无涉检上访案件的工作目标。  

(五)落实综治措施,推进平安建设。通过采取防控体系建设、以案说法、依法说理、设点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推动禁毒和维稳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力推进反腐倡廉进程

根据州院的安排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3件,2件初查后依法做了不立案决定,1件缓查。通过采取设点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力度。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一)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始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严格审查,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依法不予批准逮捕4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7份,《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5份,提供《法庭证据材料意见书》18份,均得到纠正和采纳。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件3人,审查后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二)加强刑事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全年依法决定不起诉2人,因证据不足,材料不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0件(次),建议追加漏犯3人,追诉漏罪4起。审查县法院刑事判决书31份,对量刑畸轻的1件3人贩卖毒品案件提请抗诉后,县法院依法进行了改判,主犯从原判七年有期徒刑改判为十五年,其余2人从三年有期徒刑改判为七年。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事前、事中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受理案件线索3件,全部进行了立案审查,建议州院提请抗诉2件,其中州院支持抗诉1件,不予支持1件,另外1件向县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三)深入开展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全面落实驻所检察工作各项制度,强化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的监督和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的监督。全年共进行安全检查24次,召开联席会议4次,提出口头建议10次,提出纠正违法1次,发出《检察建议》13份,均被采纳纠正。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开通了对看守所执法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的监控系统,确保了一年来看守所在监管活动中无安全事故和超期羁押的发生。对投放在我县的29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监督考察,针对个别存在脱管、漏管的问题,及时向县法院和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

四、突出抓好“四个”建设,积极推进科学发展

我院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执法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全院干警中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和“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解决党性党纪和影响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7个,整改率100%,群众满意度95%以上。切实解决了检察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推进了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干警的监督和管理,多年来干警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工作中多商量,有事多通气,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我院领导班子连续多年被县委考核为好班子。

(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学历教育培训规划,组织27名干警参加了本科学历教育, 确保到2012年本科学历干警达到全院干警的85%以上。选派20名干警参加了上级检察院举办的业务培训,31名干警分批进行了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8名干警参加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5名干警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省州检察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多方关心和支持下,我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办公办案条件明显改善,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我院被省检察院列入装备建设三年规划的县级检察院,配备了办案用车2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1套,电脑45台,以及复印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一批近100万元的办公办案设备,购置了近30万元的办公桌椅,彻底解决了办公办案和技术装备落后的问题。投入2万多元建成了电子图书阅览室,开通了电信宽带网,建成了机关局域网,为干警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平台,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调查研究

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深入调研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编发检察信息和简报48期,撰写调研报告20篇。其中17篇在《甘肃法制报》、《甘肃政法风采》等相关报刊杂志上刊登,6篇被积石山县有线电视台采用。

六、坚决服从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积极向县委和州检察院请示报告,全力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主动邀请省检察院、州人大常委会、州检察院、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州县审计部门对我院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各级领导在检查指导中肯定工作的同时,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总体上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查办自侦案件力度不大,受到上级检察院的批评。二是法律监督工作比较薄弱。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执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于以上不足,我们坚信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以及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全力支持监督下,通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扎实有效地工作,一定会得到解决。

2010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之下,对于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请示汇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检察工作,自觉授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把化解矛盾贯彻于执法办案始终,在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切实把排查化解矛盾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发生。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特别是涉及民生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全力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

四、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从快从重依法严惩犯罪分子,该批捕的坚决依法批捕,该起诉的依法从快起诉,对重特大刑事犯罪形成高压态势,提升社会安全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依罚代刑、违法采取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不断创新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着力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认真总结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继续加强学历教育、司法考试、业务培训等工作的同时,狠抓检察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的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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