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12月27日在积石山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生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检察工作会议和县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主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58件97人,同比增长20.83%和32.88%,依法批准逮捕41件69人,不批准逮捕15件26人,不捕率26.80%;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08件160人,同比增长71.43%和95.12%,提起公诉79件122人,不起诉14件17人,不诉率10.62%。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逐步规范,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现专人捕诉一体化办理方式,坚持少捕慎诉、双向保护等工作原则,采取分案起诉、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措施,进一步做好教育挽救工作,共受理移送起诉未成年人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1件1人,不起诉2件2人,不诉率66.67%。在检察环节无错捕错诉、超期案件,工作中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积石山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秩序。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今年以来,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的大背景下,我们按照上级院“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的安排部署,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不动摇,持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我们采取大综合的方式,自侦部门与预防部门联合开展工作,有案集中办案、无案集体预防,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全部进行了初查。决定立案3件4人,其中贪污案件2件2人,均为扶贫涉农领域案件;渎职案件1件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7.3万元,目前均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预防工作方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7次,职务犯罪分析2次,预防调查2次,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帮助完善制度2项,查询行贿犯罪档案76次。预防工作影响力持续增大,有力的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工作,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司法公正。一是进一步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监督侦查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案件1件3人;撤销不应该立案而立案案件1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2份;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侦查活动5次。二是继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0份,采纳率为96.7%。审查刑事判决书74份,准确惩治了犯罪,维护了司法公正。三是持续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力度。向监管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提出口头建议4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6人。对98名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监督考察,督促列管2人。四是进一步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受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线索2件,经审查后建议州院提请省院抗诉1件,终止审查1件。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现场监督执行案件2起。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发现案件线索3件,其中立案2件,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后已整改落实,1件正在初查,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执行监督等民行工作新途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用心做好信访工作。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制度、风险预警评估等机制,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件100人(次),检察长接待5件8人(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三个穷尽”的原则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积极引导信访人理性依法诉求,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检察环节没有出现缠访、闹访及进京赴省信访案件。
二 、持续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履职能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突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集体学习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注重解决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路线、执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加强检察干警思想政治建设。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突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我们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是分管部门和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带头转变作风,凡发生重大违纪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努力使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检的表率、全体干警学习的榜样。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突出作风建设这条主线,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切实纠正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工作作风明显好转,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使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
(三)全力打造忠诚、廉洁、干净、担当检察队伍。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落实“64321”检察队伍建设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统筹推进三支队伍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抓实干敢担当,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院党组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办案安全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使每个责任主体明其责、尽其力,确保了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查、责任有人担。深入开展了廉洁从检、纪律作风和警示教育等活动,排查了单位、科室、个人廉政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了全体干警全年没有发生任何违纪违法问题,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干警的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发挥乡镇检察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派驻乡镇检察室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解决了人员待遇、办公用房和经费不足等制约,根据省检察院“八个一”标准要求,高标准建设规范化乡镇检察室,在注重硬件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软件建设,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建立了与辖区乡镇、“两所一庭”及院内业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监督工作制度和协作办法。开展镇村干部警示教育4次,监督村“两委”换届选举1次。对2017年以来法庭办理的民事审判案件、派出所办理的轻伤害案件及行政处罚案件、司法所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检察监督,现场监督纠正了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解除不及时等问题。对各乡镇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备案,发现贪污案件线索2件,均已立案查处。发挥了检察机关窗口和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打造成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二)持续深入开展专项工作。常态化开展“两联系、两促进”及“保民生、促三农”专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和“三级公开”“三级报备”督促力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播放视频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2人(次)。联合发改部门对2016年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两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2017年下达我县的两批近1.4亿元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预防监督检察,促进了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
(三)着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县委部署,全面完成了银川乡阳坡、柏杨树、张家村等三个村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核实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范、完善村级档案资料、分析致贫原因、规范运转数据,单位和帮扶队员在养殖、种植、加工、劳务输出等方面尽力为群众脱贫致富出谋划策;同时积极给3名工作队员配备便携式电脑等设备,从经费方面予以保障,并脱离单位工作,全身心投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中,按期完成了各项任务。
四、主动适应司法改革,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初步形成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一)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落地落实。根据上级检察院要求,按时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等改革和人财物省级统管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八名入额检察官全部调整到办案一线,通过改革,一线办案力量较改革前增加25%左右。进一步完善案件承办机制,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办理重大复杂影响大的案件,承办各类案件18件45人,占案件受理数的10.84%。在事关全局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大局意识,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坚决贯彻。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了衔接顺畅、队伍稳定。
(二)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司法的灵魂在于公正,公正的前提在于规范。我院始终重视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规范司法行为体制机制建设。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实行统一受案、随机分案、动态监督、案后评查机制,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三)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坚持以执法办案为重点,着力完善监督机制,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一是始终坚持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和州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主动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3人(次),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办案过程监督。严格遵守法定的办案程序、期限要求,确保所有文书都在系统内生成,所有审批都在系统内实现。三是实行案件质量经常性评查制度和抽查、交叉评查制度,对重点案件实行限时评查、逐件报告,共评查案件151件,案件评查率达到90.96%,良好、优秀案件比例达到97.35%。通过评查发现问题8项,均及时予以整改,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四是全面开展检务公开工作。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以公开倒逼司法规范和司法公正,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持续加强基础建设,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院党组高度重视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先后完成了数字化检委会会议室建设、电子图书阅览室、视频会议室等功能用房改造工程,更新了一批办公办案设备,完成了驻所监察室网络分级保护建设,及时开通了乡镇检察室检察专网和互联网。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办案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优化美化,服务和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各项检察工作有了较大进步,规范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能力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队伍的法治理念、司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服务全县大局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三是信息化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四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还处于较低层次。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努力改进。
2018年工作计划
各位代表,2018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践行新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和支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和中央关于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水平、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和守纪律、懂规矩、善监督的检察队伍,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爆恐犯罪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慎捕慎诉”、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现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着力加强特殊人群权益保障,促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是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认真发挥好牵头、协调、打击、监督、预防五个作用,积极构建案件通报、协作会商、走访检查、联合调查、信息共享五个机制,依法防范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是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进一步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加强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转型升级,更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三、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促进司法公正
按照上级院部署,统筹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审前过滤,认真落实认罪认罚处理制度,完善捕诉衔接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四、着力加强基础建设,检务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积极推行智慧检务建设,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传播检察声音,展示良好形象。健全涉检舆情信息发现、预警、研判及处置机制,着力提升监测能力和处置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紧紧依靠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践行依法治国新思路,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积石做出新贡献!